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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协会职责

2025年12月28日 13:25:50 来源: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协会 访问量:250
(资料图)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协会职责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协会是2002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的行业协会,是省政府与绿色食品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绿色食品消费群体的引领与保障。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协会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业道德准则,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维护行业内公平竞争。

2、组织开展产业专题调研工作,参与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有关的政策制定,提出立法建议,协助立法调研,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绿色农业及绿色食品发展规划与相关政策制定、修订各项技术标准提供参考意见;

3、指导会员改善经营管理,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4、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绿色食品市场清理、检查,维护行业信誉,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制定行业诚信行为评价与考核;

5、参与制定绿色农业及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对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6、参与制定、修订企业产品标准、技术标准、计量标准、服务标准和质量规范等,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

7、协同有关单位组织绿色食品新产品、新工艺、样技术、新包装的研究和新闻发布会,并开展行业培训、技术咨询、技术交流、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信息交流、会展招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产品推介活动;

8、开展行业统计、调查、信息发布、行业准入资格(或资质)和职业资格审核评定,价格指导与自律,提供公信证明;

9、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行业要求,协调会员与政府、会员与会员、会员与非会员、会员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10、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的调查申诉工作;

11、监督会员依法经营,对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的会员可以采取通报批评、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对有违法行为的会员建议并协助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予以查处;承担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12、积极完成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的相关任务,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编辑: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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